近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6次会议,《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提请会议审议。条例草案中规定,在本市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而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网站主页面上公开经营主体信息,已取得相应许可或者备案的证明、服务规则和服务流程等相应信息。
这意味着,原本只需要注册账号便可拥有网上店铺的网民们今后要想在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开店卖货,将需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新闻点点评:网上开店办理营业执照?这不是扼杀处于“青春期”的C2C电子商务市场么?试问,网上开店营业执照可以通过网络办理么?